- 蔡奕;
特殊目的并购公司(SPAC)近年在美国、英国、新加坡、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等地证券市场获得快速发展。美国证监会(SEC)的419规则对其从“空白支票公司”向“初始版SPAC”进而“现代版SPAC”的嬗变至关重要。本文分析了SPAC在海外市场大行其道的商业合理性和潜在风险,尤其是SPAC交易结构中发起人、资产方、承销商、私募基金、公众投资者等多类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为遏制上述利益冲突,各国家和地区对SPAC的法律规制演化出“硬法”与“软法”两条迥异的规制路径。作为一种方兴未艾的新型融资和资本运作方式,其在中国的“准生证”需要更为审慎地评估与考量,同时也要在证券成文法和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的约束下进行。类似SPAC的金融创新在中国的路径探索需要进行更长周期的观察、论证和试错,需要解决一系列法制、监管、投资者保护等配套设施与条件问题。
2025年01期 No.86 97-11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17K] - 荣婷;
在变革国际投资法以应对气候变化方面,既有努力侧重于更新双边投资条约,不太重视国际组织的作用和潜力。近年来,OECD把投资条约如何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确立为一项重要造法计划,这是其在20世纪90年代发起《多边投资协定》谈判后再次在国际投资法方面开展的重大造法行动。由于OECD的影响力,无论其造法努力最终表现为多边条约抑或条约范本、政策指南等,都可能对其他国家的国际投资法实践产生重要影响。
2025年01期 No.86 113-13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45K] - 刘子聪;
《阻断办法》豁免机制是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的例外情形,在衡平利益冲突、防范制裁扩散、保护商业自由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概括性条款下的豁免机制缺乏可操作性,申请条件不明、适用标准不清、监督程序缺位等问题制约着豁免机制规范功能的发挥。基于此,应当有针对性地纾困解难。一是明确豁免机制的申请条件,确保申请人能够规范准确地提交豁免申请;二是细化豁免机制的适用标准,以比例原则为指引审慎把握豁免尺度;三是强化对豁免申请结果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豁免许可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2025年01期 No.86 133-14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71K] - 纪正坦;
禁令救济是标准必要专利权人的正当防御手段,但滥用禁令损害市场竞争和公共利益会招致反垄断法的惩戒。纵观标准必要专利禁令救济实施规则的演变历程,制度天平在专利权人与实施者之间往复摇摆,禁令前置的方式在标准必要专利案件中频繁出现,反垄断法需要重振旗鼓。在规制理据上,标准必要专利属于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交叉场域,反垄断法应探寻知识产权保护与竞争秩序维护的二元平衡。在规制逻辑上,应遵循解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基本步骤,结合标准必要专利的特点综合分析。为了妥善规制标准必要专利禁令救济的滥用,我国应协调反垄断法与私法的适用关系,在FRAND审查中融入利益平衡原则,在技术与政策的双向驱动下提升我国在标准必要专利领域的国际话语影响力。
2025年01期 No.86 144-15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94K]